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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特色风貌建设指南》国家标准编制工作推进会在我校举行

发布时间:2021-03-31 作者:师会敏 编辑:刘况 来源:人文艺术学院

3月29日下午,《乡村特色风貌建设指南》国家标准编制工作推进会在我校举行。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林、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解如风一行六人到访我校,围绕《乡村特色风貌建设指南》国家标准编制指导,我校校长尹华川、副校长吴松出席会议,科研处负责人和人文艺术学院班子成员、系(所)中心及部分参编者参加会议。

尹华川在致辞中表示,我校人文艺术学院与建筑工程学院联合开办龙头专业建筑学,并以土木工程等七大本科专业为支撑,形成了建筑行业全链条专业聚合。围绕绿色可持续设计研究院和健康环境研究院等科研平台建设,形成了专注于乡村振兴、民房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人居环境建筑风貌规划设计等方面的研究服务团队。近十多年来,人文艺术学院先后承担了福建、海南、新疆,以及云贵川等地的民房建设图集、风貌规划设计研究方案、传统村落民居修复设计方案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美誉度。

人文艺术学院院长杨恩德代表编制起草团队汇报了《乡村特色风貌建设指南》国家标准编制工作的基本情况:《乡村特色风貌建设指南》国家标准是“乡村振兴”中“乡建、乡愁”的指南。在乡村建筑风貌建设上,通过地域性特征不同,从规划布局、建筑风貌、地域环境等方面提出建设要求,体现不同乡村风貌的地域特色。标准重点强调充分挖掘乡村的文化,保护好特有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使乡村持续保持独特的历史价值、社会价值和情感记忆,实现“千村千貌”,从而把城乡统筹、美好生活、多元文化的美丽乡村锦绣画卷,把深厚的中华文明成果呈现给社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处长张碧全在指导编制工作时指出,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标准化主管机构批准发布,对全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标准制定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批准发布、出版等。《乡村特色风貌建设指南》国家标准规定了乡村特色风貌的术语和定义、规划和布局、建设与组织、社会调控与长效治理等要求,适用于地域特色产业、容貌、文化、生态等。标准起草工作组应该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对反馈意见作出认真处理和协调的基础上,编制标准送审稿。

李林在讲话中指出,《乡村特色风貌指南》国家标准是亚娱体育人文艺术学院十多年来的研究和实践成果,在地域、产业、生态、文化等方面彰显了乡村“物质与精神、美丽与记忆”综合容貌,旨在实现“一村一品、千村千貌”,反映乡村特色,活化乡村容貌。该标准是高校服务社会功能的重要体现,是科研反哺社会的典型案例,在推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方面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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