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重庆市学位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的通知》(渝学位发〔2021〕2号),我校获批立项建设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自2011年开展“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以来,逐步形成“服务需求、立德树人、产教融合、提高质量”培养理念,以校企协同为途径,以体制机制为保障,深化培养模式改革,为石油冶金行业、重庆区域和安全领域培养了一批德优品正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2017年学校顺利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截止目前,在校研究生规模突破千人,培养质量不断提升,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增列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是我校在学科建设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又一个里程碑,也是学校发展的又一次重大机遇,对于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增强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将以此为契机,与“十四五”发展规划相结合,科学制定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加大投入,高质量、高标准地开展立项建设,力争早日建成博士学位授予单位。